2009年1月18日

論老子道德的社會性


新儒家以及受到新儒家影響的學者,經常以儒家為具社會性的代表,而硬把道家推向不具社會性的山林去隱居。

他們最振振有詞的便是引述漢代司馬遷在《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中說:「老子,隱君子也。」 以及:「老子修道德,其學以自隱無名為 務。」來做解釋。

關於「老子,隱君子也。」本是「不喜歡張顯自己聲名的君子」。而「其學以自隱無名為務」乃是要人「不要突顯自己,不要張揚自己的聲名」,並不是出家或避世隱居,其中理由我已經在《老子重視家庭的價值 》一文中,詳細說明過。

今天我們要提出司馬遷「老子修道德,其學以自隱無名為務。」 中的「道德」兩字。從「道德」的社會性,來看新儒家學強以「避世隱居」來加諸老子 思想的荒謬性。

一般人所謂的「道德」,就是人與人關係中的行為規範。老子哲學上的「道」,是泛神論的至上神,而「德」則是至上神內含而遍施於萬物的恩澤。 老子哲學上的「道德」,落實於世界,就是一般人所謂的「道德」,就是人與人關係中的行為規範。

我們無論從老子哲學的「道德」,或一般人所謂的「道德」來看。「道德」必然是神與萬物,或是人與人的關係中,才有所謂「道德」的成立。如果只有一個孤立的 神,或只有一個孤立的人,是沒有任何「道德」問題存在的。

所以說「道德」不會發生於孤立的個體世界,一個人獨存的孤立個體世界,是不會有「道德」問題產生的,我們在論述一個孤立的個體時,也不會有「道德」的議題可以陳述。

如果今天地球上只剩下某一個人獨存,那個人無論是穿上衣服,或赤身露體,或作出任何今天我們認為羞恥的行為,都不會有任何道德的問題。

所以說神學的「道德」,必是神與萬物之間形成的關係規範,世俗的「道德」必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規範,也就是說「道德」必是一種社會規範,而不是非社會的規範。 不在社會中的孤立個人,像離群索居者、避世隱士是沒有「道德」的需要。

司馬遷在《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中說:「老子修道德,其學以自隱無名為務。」司馬遷所謂「老子修道德」,其義有二,一是指老子 哲學修立了神和萬物之間的道德規範。二是指老子哲學將神的道德,以教化方式轉移到人的修養上。

凡是講「道德」,必是講社會的行為規範。司馬遷所謂「老子修道德」這句話中的「道德」兩字,已經 明確表明了老子思想是以社會行的人際關係來發展。從司馬遷「道德」 兩字來看,老子思想具有「社會性」,根本無庸置疑。

老子思想既然是以屬於社會規範的「道德」立基,老子思想不屬於出家或離群索居,或避世隱居的思想可謂非常明確。所以《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中說:「老子修道德,其學以自隱無名為務。」其中「其學以自隱無名為務」這句話所說的「自隱無名」乃是「不要突顯自己,不要張揚自己的聲名」,絕不是說老子思想是出家或離群索居,避世隱居的思想。

我們從《老子道德經》的經文中,不斷地從天道問題談到個人問題, 再從個人問題談到家庭問題,從家庭問題談到家鄉問題,從家鄉問題談到國家問題,從國家問題談到全世界的問題,就可以知道老子哲學, 絕對是有完整社會性思維的哲學。

過去新儒家及其附庸者,完全漠視《老子道德經》經文 內容所彰顯的社會性,又對司馬遷在《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中對老子的推崇,強行斷章取義,郢書燕說,不斷地宣揚老子思想是 離群索居的「避世隱居」思想。硬把老子從社會推向山林,好讓他們的儒家成為現實社會的唯一代表,這種惡劣的行徑,只不過是耍弄那些不知者罷了,對於詳讀《老子道德經》經文的人 ,是完全沒有用的。

至於像台大教授傅佩榮那般,疾言厲色地說出:「如果大家都走道家的路,這個社會交給誰來承擔呢?誰來承上啟下?」(註一)硬把老子的道家思想,扭曲成是「完全無法承擔社會責任、完全無法承上啟下延續社會價值」的思想,像這樣扭曲的學術,也能夠在台灣大學和 台灣社會上廣為散播,才是令人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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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傅佩榮著《究竟真實 傅佩榮談老子.p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