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7日

菲律賓《哈格瑙--馬太福音》冒充「西拉雅族母語」

台灣歷史上,從來就沒有什麼「西拉雅族」。「西拉雅族」這個概念,是出自於無知的日本人的「Siraya」,而「Siraya」卻是無知的日本人,妄改荷蘭人講的「sideia」教區名稱而來。

而荷蘭人的「sideia」教區名稱,又是出自於西班牙天主教對「台北、基隆」這個天主教「Diocese教區」的稱呼,根本和「台南、台南人」,一點關係也沒有。

至於「台北、基隆」這個「sideia」名稱,則是出自於西班牙天主教在「Papua New Guinea巴布亞新幾內亞」的「Sideia Island西拉雅島」上,一個隸屬於天主教羅馬教廷的「Diocese of Alotau-Sideia阿洛陶-西拉雅教區」。

台灣的「sideia」是西班牙天主教在「台北、基隆」的教區匿稱,因為牙天主教徒在1606年,發現了「巴布亞新幾內亞」的大島「Sideia Island西拉雅島」而轟動全歐洲。

所以1626年,西班牙天主教來到了台灣,「台北、基隆」就成為他們的新「sideia」,只是這個「sideia」後來被荷蘭基督教,用武力搶走,並且繼續統治了20年。

為什麼「sideia」原本絕不是荷蘭基督教的教區,因為荷蘭基督教的教區稱為「mission-aries教區」,所以荷蘭基督教為任何地方命名時,絕不會用被荷蘭基督教,視為異端的西班牙天主教所屬「sideia」,這個「Diocese教區、主教管區、主教管轄地區或教堂」的名稱。

所以「sideia」這個字,從荷蘭文獻中開始出現時,就是荷蘭基督教,準備要奪取西班牙天主教在「台北、基隆」的「sideia」的時候。

「西拉雅」這個名稱,是從「巴布亞新幾內亞」來的,如果台灣有「西拉雅族」,那麼過去食人族居住的「巴布亞新幾內亞」,也會有「西拉雅族」,這樣「西拉雅族」就會鬧雙胞,所以台灣當然沒有「西拉雅族」,更不會有「西拉雅族母語」。

所以「台南、台南人」如果想要搶「sideia」這個名稱,最好先去問「台北人、基隆人」同不同意;而「台北人、基隆人」,如果想佔用「sideia」這個名稱,最好先去和「巴布亞新幾內亞人」商量一下。

所以說,從來不曾存在的「西拉雅族」,跑出來的一大堆「西拉雅族母語」,其實全都是「南島主義者」,從「原住民語、大明漢語、閩客漢語、荷蘭語、西班牙語、英語、日本語、殖民時代南洋人來台語,台灣遣南洋士兵外語,甚至是從《菲律賓--馬太福音》…等。」移植過來,混在一起冒充的。

比利時的「Ferdinand Verbiest Foundation費迪南德維比斯特基金會(南懷仁基金會)」編寫的「Missionary Approaches and Linguistics in 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說:

「Missionary linguistics. Which I define here as the linguistic compilations made by missionaries. Were the furthest advanced in the northwestern area of Sinkan. 」

大意是說「Missionary linguistics傳教士語言學」,是指深入推展到「sinkan新港」西北地區的語言。所以顯然「傳教士語言學」,涵蓋了台灣台南「sinkan新港」的西北方到嘉義這個地區。

從「Missionary linguistics傳教士語言學」這句話,就可以看出,荷蘭基督教,根本就沒有使用,世界各殖民地的「教區本土語」來傳教,而是使用夾雜「荷蘭話」和「教區本土語」的「傳教士語言」來傳教,研究這種「傳教士語言」的學術,就是「Missionary linguistics傳教士語言學」。

其實荷蘭牧師用「傳教士語言」傳教,是極為合理的,因為荷蘭牧師來台灣,進行宗教恐怖主義,強迫台灣人信基督教時,不可能剛派來台灣的牧師,就都已經先學會台灣各地的語言,甚至這些牧師可能連一句台灣話,都不會講就來了。

尤其是殖民時代,荷蘭基督教在全世界,都只使用同一本《聖經》傳教,根本不可能允許來台灣的牧師,使用自編的「教區本土語聖經」來傳教,最多只是在講《聖經》時,夾雜一些「教區本土語」。

況且荷蘭在台灣的殖民地,語言極複雜又多樣,花費大量精神和人力物力,以某一種台灣語言來翻譯《聖經》,而在台灣人傳教,根本就行不通,不如不譯。

因此全世界包括台灣,只有「傳教士語福音」,根本就沒有「教區本土語福音」,所以所謂荷蘭人用「台灣本土語聖經」來傳教,而讓信徒閱讀「台灣本土語聖經」,是絕不可能的。

那些帶有「教區本土語」的福音文字,只是夾雜「荷蘭話」和「教區本土語」的福音,是給牧師作參考用的參考書,絕不是用來傳教的。

荷蘭基督教在台灣,是強迫推行「荷蘭文」政策的,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這和日本人強迫推行「日本文」政策,及國民黨強迫推行「北京話」,完全沒有兩樣。

荷蘭基督教那些「牧師」,以及所謂的「教師」,就是負責推行「荷蘭文」的人,也因此後來才會教育出很多,會書寫也會講荷蘭話的台灣人,可見荷蘭人根本就沒有推行什麼「新港語、西拉雅語」的教育。

所以說,台灣「南島主義者」和基督教,宣稱有所謂荷蘭人使用純粹的《新港語--馬太福音》或《西拉雅語--馬太福音》在台灣傳教的事,其實只是替殖民的「荷蘭基督教恐怖主義軍團」,擦脂抹粉的說詞,根本不足採信。

比利時「南懷仁基金會」同時提到了:

「Johannes Happartius (1644-46) started with the translation of the Gospel of St. John. After his return to Holland, he issued a small quarti volume entitled.」

大意是說「Johannes Happartius漢名:哈伯宜」牧師在1644年-1646年,著手翻譯《聖約翰福音》,他回到荷蘭時,用「古荷蘭文」混合「菲律賓文」,創建了一個簡短的書本標題,寫著:

「Het Heylige Evangelium Matthei en Johannis ofte Hagnau Ka d'llig Matikitik, ka na sasoulat to Mattheus ti Johannes appa, Overgezet in de Formosa ansche tale, voor de inwoonders Van Soulang, Mattau,Sinkan,Bacloan, Tavokang en Tevorang. 」

我依字面概略翻譯如下:

「哈格瑙聖光馬提克提克迦拿(教堂),四福音之馬太和約翰神聖福音--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異象,轉移進入福爾摩沙古老故事,進入到蕭壟社、麻豆社、新港社、目加溜灣社、大目降社和大武壟社的奇蹟。」

比利時「南懷仁基金會」這段話,提到有荷蘭傳教士以「哈格瑙聖光馬提克提克迦拿 (教堂)」為名,用「傳教士語言」翻譯了《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

又提到,台灣台南的「蕭壟社、麻豆社、新港社、目加溜灣社、大目降社、大武壟社」,受到《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改變的奇蹟故事。

我們追溯到1647年-1651年荷蘭殖民時代,確實有一位曾駐留在台灣的荷蘭「Daniel Gravius漢名:倪但理」牧師,在離開台灣 9年之後的1660年,曾經譯了一本《哈格瑙--馬太福音》,這就是「哈伯宜」牧師所提到的《馬太福音》

至於「哈伯宜」牧師自己所譯的《聖約翰福音》,至今都沒有被發現,說不定他根本就沒有完全譯出。

「倪但理」牧師在《哈格瑙--馬太福音》的譯文中,一開頭就用「古荷蘭文」混合「菲律賓文」寫了一段開場白:

「Hagnau ka D'lligh--Matiktik ka na sasoulat ti--MATTHEUS--Naunamou ki lbægh ki soulat」

我依字面概略翻譯如下:

「哈格瑙聖光-馬提克提克迦拿(教堂)四福音書和《馬太福音》新名字的第一代,和出生的家譜」

菲律賓語的「ka na迦拿」就是「Cana迦拿」,「Cana迦拿」是《聖經.約翰福音》的「The Wedding at Cana迦拿的婚禮、加納婚宴」中,耶穌把水變酒的地方,所以「ka na迦拿」象徵「聖所、教會、教堂」,現在「ka na迦拿」這個地方,也建有很多教堂,由於一般人不知道「ka na迦拿」的涵意,所以我就直接譯為「教堂」,以方便解說。

「Hagnau」若不是菲律賓宿霧島的「Hagnaya」這個城鎮,就是菲律賓呂宋島的「Hagonoy」這個城鎮。

「Matiktik」是菲律賓呂宋島上的河流「Matiktik river」,「Matiktik river」的河岸也有「Matiktik」住民。

所以「Hagnau」和「Matiktik」都和菲律賓有關,因此《哈格瑙--馬太福音》就是夾雜菲律賓語的福音,是寫來給荷蘭牧師到菲律賓傳教用的參考書,和台灣人完全無關。

因此過去「南島主義者」和基督徒,拿《哈格瑙--馬太福音》,來當成台灣的《新港語--馬太福音》或《西拉雅語--馬太福音》是十分可笑的。

還有爭議的是,「南懷仁基金會」和「哈伯宜」牧師,似乎都認為「倪但理」的《哈格瑙--馬太福音》語言,是荷蘭在「Formosa台灣」的「mission-aries教區」語言。

甚至經過228年之後的1888年滿清時代,英國來台灣傳教的長老會「William Campbell漢名:甘為霖」牧師,曾複刻這部《哈格瑙--馬太福音》。

甘為霖牧師在《哈格瑙--馬太福音》的複刻本冊扇中註明:

「馬太福音傳全冊台灣番語新港腔順治17年(按:1660年)荷蘭國教師倪但理譯光緒14年(按:1888年)英國教師甘為霖複印」。

甘為霖牧師同樣也認為「倪但理」牧師的《哈格瑙--馬太福音》語言,是荷蘭在「Formosa台灣」的「mission-aries教區」語言,他甚至直接說是「台灣番語新港腔」。

事實上「倪但理」牧師在《哈格瑙--馬太福音》中,根本就沒有清楚說明,自己翻譯的語言,是什麼地方的語言,更沒有說就是台灣的語言。

「倪但理」牧師只留下了「哈格瑙聖光馬提克提克教堂」這句關鍵話,和福音中的「文字」,來說明自己在《哈格瑙--馬太福音》中,是用什麼語言。

由於台灣目前完全沒有任何一種語言,和《哈格瑙--馬太福音》的語言相通。

甚至包括荷蘭殖民時期,充斥漢語的《新港文書》的「新港語」,也和《哈格瑙--馬太福音》的語言完全不相通,《新港文書》和《哈格瑙--馬太福音》,明顯是不同語言,因此《哈格瑙--馬太福音》絕不是台灣的語言。

簡單說,《哈格瑙--馬太福音》裡面的文字,沒有一個字提到「sinkan新港」、「西拉雅族」,以及和「台灣番語」相關的事。

「Hagnau」這個字是「哈格瑙」,絕不是「sinkan新港」。在「哈伯宜」牧師的簡短書本標題中,「新港社」就是寫成「sinkan」,可見如果是「新港」就會寫成是「sinkan」,因此菲律賓的「Hagnau哈格瑙」,根本就不是台灣的「sinkan新港」。

因此,所謂《哈格瑙--馬太福音》的語言,是在台灣消失的「新港語、西拉雅語」的說法,是完全沒有任何根據的。

有很多台灣人和菲律賓人指出,菲律賓宿霧地區講「Bisayan, Visayan維薩亞語(米沙鄢語.宿霧語)」的「Bisaya, Visaya維薩亞族」,至今還能懂《哈格瑙--馬太福音》中的文字。

這就明白表示,倪但理牧師這本《哈格瑙--馬太福音》,現在終於找到了它在「菲律賓--維薩亞群島」的真正主人了。

由此可以證明《哈格瑙--馬太福音》就是菲律賓語,也只有菲律賓的維薩亞人,或懂菲律賓維薩亞語的人,才能翻譯出來。

由此可見,「哈伯宜」牧師,認為「倪但理」牧師的《哈格瑙--馬太福音》是荷蘭在「Formosa台灣」的「mission-aries教區」語言,根本就是錯的。

至於「甘為霖」牧師直言「倪但理」牧師的《哈格瑙--馬太福音》是「台灣番語新港腔」,也同樣是錯的。

因此過去「南島主義者」和基督徒,宣稱《哈格瑙--馬太福音》是「新港語、西拉雅語」的《新港語--馬太福音》、《西拉雅語--馬太福音》,其實只是一種沒有任何根據的傳教文宣。

我們根據「甘為霖」牧師所說「順治17年(按:1660年)荷蘭國教師倪但理譯」這句話就可以知道,1644-1646在印尼「巴達維亞(雅加達)」受訓,並且娶了第一任妻子「瑪麗亞Poots」,1647年-1651年駐留台灣,1652-1654回到印尼「巴達維亞(雅加達)」傳教,的「倪但理」牧師,是在離台9年之後的1660年,譯出《哈格瑙--馬太福音》。

這就明白證明,倪但理牧師所寫的《哈格瑙--馬太福音》,絕不是用於於台南「mission-aries教區」的聖經讀本,理由有三:

1. 《哈格瑙--馬太福音》是在倪但理牧師離開台灣9年之後才寫成,不是他在台灣的著作。

2. 在1627年荷蘭來台第一位牧師「甘治士」時代,荷蘭人早就用「改革派教會」所用的《聖經》在台灣傳教,根本不可能改成倪但理牧師於1660年才在荷蘭寫的《哈格瑙--馬太福音》。

3. 荷蘭殖民台灣時間雖然是1624年至1662年,但1661年鄭成功已經攻下了荷蘭人在台南的普羅民遮城(赤嵌樓), 1661年荷蘭人在台灣的氣數已快盡,倪但理牧師於1660年在荷蘭寫的《哈格瑙--馬太福音》,即使在這時候,能傳到台灣,也毫無作用。

由此可見《哈格瑙--馬太福音》不但不是用「新港語、西拉雅語」寫的,也根本就不是寫給台灣基督徒使用的。

因此過去「南島主義者」和基督徒宣稱,荷蘭人用「新港語、西拉雅語」寫《哈格瑙--馬太福音》給台灣人使用,是因為荷蘭人愛台灣, 並且愛到編寫「原住民聖經」,來保存原住民語言和文化,這同樣也是欺人之言。

事實上是,荷蘭殖民時代,台灣原住民,在路上遇到荷蘭士兵,就會全都嚇得躲到樹上,然後荷蘭士兵就會開槍,一個一個從樹上將他們射下來當成娛樂,所以原住民進出的森林小徑旁,經常堆滿原住民的屍體;因為原住民對荷蘭人而言,是不受洗、不受教的野蠻異教徒。

「荷蘭基督教恐怖主義軍」對台灣的異教徒是燒殺虜掠,毫不手軟的,這從他們逮捕250位道教女祭司「尪姨」,強行關到嘉義的祕密監獄,再由男牧師和男士兵,每天輪流進行所謂「基督教思想改造」,陸陸續續逼死202位「尪姨」,其他48位在11年後釋放出來,早已全都不成人形,就可以知道「荷蘭基督教恐怖主義軍」對異教徒是何等殘暴而令人髮指。

所以任何對「荷蘭基督教恐怖主義軍」及其牧師的讚美,都是故意在台灣受宗教迫害的先人傷口上灑鹽,也是令人不恥的。

「南島主義者」和基督徒宣稱,倪但理牧師的《哈格瑙--馬太福音》把台灣人信仰的「阿立祖」翻譯成 「Alid」,而「Alid」就等同於「god上帝」,以此證明《哈格瑙--馬太福音》就是使用台灣的「新港語、西拉雅語」。

但是事實上,《哈格瑙--馬太福音》中的「Alid」,根本就不是台灣的「阿立祖」,而是「維薩亞群島」南方的菲律賓人,原本信仰的伊斯蘭教真主「allah」。

倪但理牧師可能是任性地,把伊斯蘭教的真主「allah」故意譯成「Alid」,甚至也可能是想用「Alid」,來混淆伊斯蘭教的真主「allah」。

因為「菲律賓」雖然在1665年之後,逐漸完全成為「西班牙天主教」的殖民地,但「菲律賓」原本就有伊斯蘭教的信仰,「荷蘭基督教」也曾經比「西班牙天主教」還早抵達「菲律賓」,並且接觸到伊斯蘭教信徒。

所以《哈格瑙--馬太福音》中的「Alid」,是從「allah」轉換過來的,和台灣的「阿立祖」根本就沒有任何關係。

所以如果有牧師或長老,看著《哈格瑙--馬太福音》中的「Alid」,而高喊:「Alid上帝,我們滿心歡喜向你獻祭! Alid! Alid!你是唯一的神!感謝你!」時,其實他們喊的是伊斯蘭教的真主「allah」。

倪但理牧師於1645年到達印尼「巴達維亞(雅加達)」受訓二年,並和第一任妻子「瑪麗亞Poots」結婚;1647年-1651年駐留台灣四年;1651年之後又回到印尼「巴達維亞(雅加達)」傳教三年;1654年之後回到荷蘭。

倪但理牧師在台灣停留不到4年,比在印尼時間還短,要說他能在不到4年之內,就完全精通所謂「西拉雅語」,並且能用所謂「西拉雅語」講聖經,離台後回印尼傳教3年,在離台總計9年之後,回到荷蘭,還有能力一個人用所謂「西拉雅語」譯出《哈格瑙--馬太福音》,就算是語言天才,也難以做到。

因此,我們懷疑「倪但理」牧師在印尼「巴達維亞(雅加達)」娶的第一任妻子「瑪麗亞Poots」,可能是「菲律賓-維薩亞群島」的「菲律賓人」,或是精通「菲律賓-維薩亞群島」語言的人。

所以「倪但理」牧師所譯的《哈格瑙--馬太福音》,極可能是他們夫妻一起合作,而用「菲律賓-維薩亞群島」語言寫成的,並不是他獨立完成的。

所以說,現在台灣「南島主義者」的老師和基督教,拿「菲律賓-維薩亞群島」的《哈格瑙--馬太福音》語言,冒充是「西拉雅母語」,在台南「吉貝耍」地區,拿「漢人」的小孩進行洗腦教育,總有一天這些「漢人」的小孩,全都會變成「菲律賓人」,轉而認同「菲律賓」為祖國。

我們尊重「南島主義者」的「南島主義」論述,但是我們不能容忍「南島主義者」違背歷史事實的「西拉雅」偽學術。

我們也要嚴厲譴責「南島主義者」的老師,在台南「吉貝耍」地區,利用公立學校教育,對漢人兒童,長期進行「西拉雅種族改造」的「種族改造」教育。

所以奉勸那些受騙上當,而誤以為自己是「西拉雅族」的「漢人」,要好好清醒自己,更要及時阻止自己的小孩,不要讓他們在任何地方學習「菲律賓」的《哈格瑙--馬太福音》語言。

否則將來你們的小孩,就全都會「菲律賓化」,而從「漢族人」變成「菲律賓族人」,甚至變成「菲律賓人」之後,講的還是連很多「菲律賓人」都不會講的「維薩亞語」,最後不但會被台灣人笑,還會被菲律賓人笑。

所以說,所有子女曾經在公立學校受過「西拉雅種族改造教育」的漢人,應該勇敢挺身站出來,進行「反西拉雅運動」,並且向政府申請「種族迫害」的「國家賠償」,以彌補過去自己和子女,受到「種族改造」的不公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