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ㆍ金山極簡版ㆍ第三章ㆍ不上賢章】
*特別注意,道德經的「賢」字,是負面用語,因為古代的賢士是尚志(注重個人圖謀)好名(喜歡追求名位)的人,和聖人是不同的。
*古時候盗是小偷,賊是強盗,和現在語意不一樣要注意,不要講反了。
*可, 肯也。譯成肯定,和第一章保持一樣,可就是認可,所以是肯定。可欲就是定欲望。
*這一章有一個新詞叫作「怫為」就是「詭作」,怫音悖。《孔子家語.三恕》:「陳道而弗怫。」注:「怫,詭也。」「怫為「詭作」可以學起來,因為現在社會上一大堆「怫為」的意識形態「詭作」者,搞到大家都亂成一團,這個詞二千年來還是很活而可用。
*這一章的「智(智慧)」在道學中是絕對負面名詞,一定要非常堅持,否則你講經就一定會出錯,因為「智」是第一章和第二章講的「名」所衍生的,智是不純粹的名之合成物,如果你能明白名不純粹,你就應該明白智也一樣不純粹。
*「智」就是沒有純粹性的名,所形成的沒有純粹性的智慧,不要把智、智慧翻成什麼「機巧」,以免讓人不敢直接認定智慧是負面詞。
*一定要徹底把智慧當成負面詞,如果是正面詞可以用「道慧、明慧、明通、明白、四達...」來說明。
*這一章是把第一、二章對名的不純粹,延伸到「智」的不純粹,也包含對「好名」賢士,及爭名逐利者的對治,這證明《道德經》各章是有連續性的,不是無關的散篇。
【老子道德經ㆍ金山極簡版ㆍ第三章ㆍ不上賢章】 | |||
【無知無欲論】: | 先論「無欲」對人民的作用;次論「無欲」之作法;最後以「無知無欲」可以讓「有知者」無法「為所欲為」地利用作結論。 | ||
第三章 第一句 | 不上賢, | 不要崇上尚志好名的賢士, | |
第三章 第二句 | 使民不爭; | 讓人不爭居上位; | |
第三章 第三句 | 不貴難得之貨, | 不要看重不應該獲得的財物; | |
第三章 第四句 | 使民不為盜; | 讓人不淪為偷竊者; | |
第三章 第五句 | 不現可欲, | 不要顯現肯定貪欲; | |
第三章 第六句 | 使民不亂。 | 讓人不放縱迷亂 | |
第三章 第七句 | 是以,聖人之治也! | 所以,聖人的對治啊! | |
第三章 第八句 | 虛其心, | 虛化人的心識; | |
第三章 第九句 | 實其腹; | 充實人的內含; | |
第三章 第十句 | 弱其志, | 減弱人的圖謀; | |
第三章 第十一句 | 強其骨。 | 健全人的內在品格。 | |
第三章 第十二句 | 恆使民無智無欲也, | 純粹讓人沒有執於智慧,也沒有執於貪欲, | |
第三章 第十三句 | 使夫智, | 讓那智者。 | |
第三章 第十四句 | 不敢怫為而已; | 都不敢詭作才罷手; | |
第三章 第十五句 | 則無不治矣! | 這樣就沒有不太平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