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天律》:邪神不只斬首,還會被「分形」--再論三官的斬神、斬鬼、斬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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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宇宙屠神者三官大帝,連神都會被砍頭》一文所講的三官「斬神、斬鬼、斬精」中講三官大帝會把邪神、邪鬼、邪精砍頭,甚至會「抹除天命根源」。
有人認為,「抹除天命根源」只是後人的想像,不是道教經典所載。然而道教次經《女青天律》所記錄的「分形」「滅形」,正提供了另一種值得注意的文獻依據。
道教中有一部在《女青鬼律》之後寫成《女青天律》,就明確記載著各種神犯了天條,會被處以下刑罰:
1.杖:用棍杖執行懲罰。
2.徒:做苦力。
3.流:流放。流放到物基世界的荒蕪之地。
4.針決:用雷針刺死。
5.處斬:斬首砍頭。
6.分形(滅形):就是「抹除天命根源」,讓形名在時空中,完全不存在。
所以說三官抹除邪神、邪鬼、邪精的「天命根源」,在神學效果上相當於抹除了該神在宇宙中的存在根源,使其形名俱滅。
我們常說:太上三清不會審判人,這是因為太上三清是「道生、德養、聃教」是生養教,所以不司殺,因此不會審判人。
《道德經》並沒有說太上三清不司殺,就沒有會司殺的神,甚至《道德經》還特別強調:
「若民恆且必畏死,則恆有司殺者。夫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也;夫代大匠斲者,則希不傷其手矣!」
「恆有司殺者」也就是大域之中,純粹有專掌「司殺」的機制,但這一定不是「人類」,也不是「掌權的人」。
司殺者《道德經》還特別稱之為「大匠」,也就是知道什麼情況該砍,什麼情況不該砍的砍樹師父。
我們一般人不了解太上之道的運作是「生養」,「生養」有劫則不一定能生養,因為太上只有「道法自然」的「大能」,沒有無所不能的「全能」,所天年的生死,合於自然,太上之道是沒有全能可以改變的。
但在「生養」中,個體生命的生存繁殖意志,是會出現膨脹擴張的,當「我智、我執、我強」三尸虫,一旦膨膨擴張起來,是會失控成「害生害養」,而傷害別人的生命。
這時候「天、地、水」三官,就會以「天生天養」對物基世界進行平衡,而開始翦除「害生害養」的邪惡。
於是「天、地、水」三官當下就會從「賜福、赦罪、解厄」,瞬間轉為「斬神、斬鬼、斬精」。
這就是一般人說的「大自然反撲」,大自然就是「天、地、水」,如果大自然不反撲,一切太上的「道生、德養、聃教」就全被毀了。
所以「天、地、水」三官, 就是《道德經》講的「司殺者、大匠」。
「司恩」和「司殺」就是三官的「恩、威」兩面,這不是一種末世才進行的審判,而是隨時都在進行《道德經》講的:「弱也者道之用也」的柔弱動態平衡作用。
所以「天、地、水」三官,的司殺,不是「天、地、水」三官個人意志的審判,而是「天、地、水」在執行大自然的平衡。
如果沒有司殺的平衡,生命終將陷入無止盡的惡性競爭,彼此吞噬,最終走向共同毀滅。
然而,三官的司殺,並不是以毀滅為目的,而是為了恢復生養秩序。
太上三清與三官所維護的,始終是「道生、德養」的宇宙法則。
司殺只是去除「害生害養」的邪惡,使能生能養者可以存續,讓天地萬物重新回歸生生不息的平衡。
所以三官的威,不離三官的恩;三官的斬,是斬「害生害養」,而求「能生能養」,不是依他們擁有的「生殺權柄」去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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