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力論》--《道德經》「其中有信」之信息互映理論,以信息場域解釋個人之命運
作者:葉道師(道號:聃為溪)
【論一】: 映力論之必要性
述一: 道家感應論
商周以來雖有上天回應人事的思想記載,但在傳世文獻中,尚未出現將「應」字明確指向「天道與人」之關係的確切文字表述。
《道德經》曰:「天之道,不戰,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文中「善應」二字,首次將「應」作為哲學概念,用以指涉人(或萬物)以內在良能「回應」於不言而自然運作的天道。
由此可證,《道德經》實為後世「感應論」在文字表述與哲學命題上的最早起源。由此可以證明《道德經》是後世「感應論」的最早起源。
道家在後世,更依《道德經》開了道家道教的「人應、神應,神人感應的」各種感應學說。
述二: 光照玄鑑映力論
由於「人應、神應」的「應」字,多是單向的被動回應,在解釋《道德經》:「聖人皆(日亥)之!」的主動「光照」之「?」的概念時,會無法表達。
所以我們基於《道德經》:「玄鑑。」的「超越知見之鏡」的映照思想,加上「(日亥)」的光照輝映,而以「映」字,來說明天道和人之間的信息互動。並且「映力」為主軸來作出完整解釋。
述三: 映字的雙向優勢
「映」有「日光」映照的意思,也有被日光映照,而映現出日光的雙重意思。
所以「映」能精確地傳達出天道如日光映照萬物,而萬物受天道映照也同時映現出日光的雙向反映。
這樣「映」字就能正確表出天道的光明,如何主動傳遞於人,而人如何於身上再現天的光明於其他人的互相感應狀態。
述四: 以「映」總攝主動與被動
「映」字兼含日光「主動照臨」與萬物「被動映現」之雙重義蘊,其主動性足以統攝被動性。
故「映」的概念能包含「應」,「應」(被動回應)實為「映」在特定狀態下的子環節,並非「應」有偏差。
為求理論之簡潔與詮釋之統一,本論凡涉及信息往來,一律以「映」為總稱;僅在需要特別強調純粹被動、毫無主動光源介入之極端情境時,方偶用「應」字以別之。」
述五: 天人直映
當太上道德的信息傳遞給人時,並不是像電波般透過時空依序緩慢傳遞。而是是透過道德中的「精粒子」,藉著「精粒子」信息同感的特性,毫無時差的將全部訊息,全部映現在人的身心識上。
所以信息的映現是沒有時差的,而且是全息同時傳遞的,這就是為什麼太上的神詔,能夠瞬間抵達於人,而人也能瞬間感通的原因。
述六: 人與人或眾生之間的介映
太上道德與人的感應是透過精性直映的,所以是完全精確無誤的。
但是人和人或其他眾生之間的感應則有兩種,這兩種都不是透過精性,而是透過中間不同介質而感映,稱為「介映」:
一、透過身心識的中介物來感映:這是雙方有交流互動時,以手勢、眼神、對話,接觸等各種方式所形成的感映方式。
二、透過環境場的中介物來感映。這是雙方完全沒交流互動,但是由於同處於某種信息場域,便自然形成雙方或單方,完全沒有查覺的感映。
述七: 人與人之間的善惡映力
感映會起映力作用,感映就像被陽光照到就會暖,被寒風吹到就會冷,這就是映力的作用。
人映於天道會得到良能之善的應力,人映於他人或外物,則會因介質的善惡,而生出善映力與惡映力。
所以天道與人的的感映是必然純善的,人與人的感映則未必是純善的,所以人和人的感應,會牽涉到了「善惡因果」的傳遞。
述八: 外在因果之感應
有人以為自己現在受了什麼災劫,就是自己或前生種了什麼惡因,所以才會結出這種惡果。
但是以道家「自孽劫、人禍劫、天災劫」的三劫思想來說,只有「自孽劫」是自作孽而來的劫,這是可以完全歸因於個人。
但是「人禍劫、天災劫」這兩個就完全是感映而來的,完全和個人無關,所以道家絕不會接受「前世種因,今生得果」這麼偏狹的解釋。
「人禍劫」是感映於別人造禍的劫,不是個人的錯。「天災劫」是感映於自然變動的劫,也不是個人的過錯。如果連這個兩個劫也歸於個人的過錯,就是對人的栽贓。
述九: 映力論的殊勝性
所以我們從「感映論」,可以見到災劫並不全是自作自受,而有很大部份是外來的。
即使把禍福完全歸咎於佛教說的「不共業(自業)、共業」,也同樣不夠精確,因為在主觀唯心之下,「不共業、共業」兩者都包含個人在內,並沒有任何不含個人的客觀業力。
但是人禍劫中,有些禍完全是別人造的;天災劫中也有完全是自然形成的,都和個人無關,絕對不是「共業」,而應稱為「他業」。
這裡所謂「他業」,指由他人或環境場之惡映力所造成、而受者完全無主動參與之業力效應。
有人強說天災全是眾人招感而來的,這在有人的世界,人如果毀辱「天、地、水」三官,就等於破壞環境,會來來天災劫,這當然是對的。
但在沒有人住的星球,和人根本無關,天災一樣發生,這種災劫就和我和別人都無關,把這種天災說成是人造成的共業,完全不正確。
這就證明業力論不完備,業力論如果不強調「他業」的客觀獨存性,無論如何都無法解釋「純粹外來,且與個人心識無關」的災劫。
這也是業力論極容易把不是自己的過錯,完全歸於自己,或歸於某人自己的原因,所以必須以「映力論」來取代業力論的缺失。
述十: 映力論有別於業力論
《映力論》旨在重新建構《道德經》第二十一章「其中有信」的神學意涵,提出一套專屬於道家,而避開佛教「業力論」的新道家生命信息神學。
業力是唯心造的,罪責多偏歸於個人,這點我們已表示不能同意。映力是映場染的,罪責出於人間映力場,這是我們的主張。
很多時候,你受苦,不是你壞,而是你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了錯誤的人群中,僅只如此而已。
所以別再用業力過度反省:「我上輩子造了什麼孽?」了,要好好看看映力場是如何影響你的個人,你才能知道自己該反省或防備什麼?
述十一: 信息、玄鑑的《道德經》映力依據
《道德經》的「信」,並非單純倫理上的誠信,而是太上之道內在的生成信息;生命則因承受太上之信,而具有彼此相映、互相塑造的存在本性,此一本性稱為「映力」,所以映力即是大域信息力。
映力不是物理能量,也不是神祇持續施放的超自然力量,而是太上之信在生命世界中,透過精粒子的精性自然映現。
生命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發出者,因此生命永遠存在於互映之中。
《道德經》強調要:「脩除玄鑑。」因為心識玄鑑是人映現信息的工具。
當心識的玄鑑清明時,生命如實映現太上之信;當玄鑑蒙蔽時,則產生「妄信息」,進而形成黑識,造成映染,最終重塑人格、文化與命運。
所以從《道德經》的「信息」和「玄鑑」中,我們確實看到了映現的映力。
【論二】: 映力論
基於以上論述,本文據此提出「映力六律」,建立一套完整的新道家生命互映理論。
述一: 提出《映力論》的必要性
傳統宗教多著重於人的「行為」如何形成因果,而較少說明人的「存在」本身如何持續影響世界。
然而,人生真正的影響往往並非始於行動,而始於存在。
一位父親,即使沉默,也持續影響孩子;一位老師,即使未刻意教導,其人格仍持續影響學生;一位善人、一位惡人,只要共同存在於同一生命場域,即可能開始改變周圍生命。
因此,本文提出:「生命不是孤立存在,而是互映存在。」
所以說,《映力論》研究的不是「人做了什麼」,而是:「人的存在本身,如何持續塑造人間的世界。」
述二: 《道德經》「信」非倫理論述
《道德經》第二十章云:
「忽呵!曀呵!中有象呵!曀呵!忽呵!中有物呵!孳呵!萌呵!中有精呵!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象、物、精、真、信,前後皆描述「道體、德能量」之本源展開,「信」是序列於象、物、精之下,是對宙內在物理性質之論述,不是倫理中的誠信。
述三: 信為信息
因此本文將「信」理解為:「太上道體之內在,所含的生成信息。」
也就是說太上以道德中的「信息」,催動「精粒子」,進而生成物質和現象世界的萬物。
此一詮釋屬於本文之神學建構,目的在於建立一套新的生命信息神學。本文提出下列宇宙生成序列:
道為本體;德為能量;信為信息;精為精粒子;物為物質,象為狀象。
因此,「信」是在物象之內的「信息」,不是一般知識,也不是倫理誠信,而是太上使天地萬物得以生成、維繫與顯現的「本源信息」。
述四: 信的映現性與映力
本文認為,太上之「信息」具有一項最重要的本性:「映現性」。
信不是依靠物理媒介逐步傳遞,而是依道而自然映現。因此,映力可以定義為:
「映力者,非物理之力,亦非能量之流,而是太上之信映現於萬物之時,所自然形成之信息作用。
生命因具玄鑑如鏡,能主動受映、解映、再映,故凡生命因信息互映,如鏡互照,而彼此相感、相塑、相續者,皆稱映力。」
述五: 存在即互映
映力不是新的物理作用力。映力乃萬物共同具有之存在性質所共構,其根源則是出於「精粒子(精)」的「精性」,偏布於大域之中,而所有精粒子都具有相同的虛性性質,因此每一個精粒子,都能同步映現同一信息。
透過萬物秉受於太上道體德能內「精粒子」的「精性」,凡萬物之存在,皆具有「映」;凡有映,即形成互映。因此:存在即互映。
述六: 玄鑑、妄信息與黑識
《道德經》曰:「脩除玄鑑,能無有疵乎?」玄鑑乃生命接受太上之信的根本映照中心。
玄鑑是「超越知見的鏡子」,玄鑑是「精性、身性、心性、識性」四性共構,而「精性」是鏡子的明性,「身性、心性、識性」則是鏡子的形質。
「精性」是永遠清淨不壞的,但「身性、心性、識性」則會污染。
玄鑑若清,則太上之信得以如實映現。玄鑑若受身私、心惡、識偽等蒙蔽,則真信會被扭曲為:「妄信息」。
所以「妄信息」並非太上之信,而是玄鑑失真後,對太上之信所形成之錯誤詮釋。
例如:慈,被理解為軟弱;柔,被理解為無能;謙,被理解為失敗;無為,被理解為消極。
妄信息若長期存在,便逐漸改寫生命之判斷模式。本文將此固定化之錯誤生命結構稱為:「黑識」。
因此:黑識不是外來靈體;也不是神秘力量;而是生命長期接受妄信息之後,逐漸形成之固定錯誤認知系統。
黑識一旦形成,生命便開始以妄信息重新解讀世界,形成新的妄信息,再映向世界,使妄信息持續擴散,造成人間的錯亂。因此:黑識不是映力;黑識乃映力失真之結果。
述七: 映染理論
映力本身並無善惡。真正形成善惡者,乃生命如何映現太上之信。其作用過程如下:太上之信↓映力↓玄鑑↓心識解讀↓真信息/妄信息↓黑識形成↓人格重塑↓再映向世界。因此:
生命既接受世界,亦重新塑造世界。映染,就是生命在長期互映之中,逐漸固定生命結構的過程。
【論三】: 映力之映存與七律
述一: 映力七律
〔說1〕:第一律:映存律
映者,自然相現;存者,自然長存,故有映即存,即使未見顯現,也必有映存。
定義:凡信息因映力而相映者,即自然映存,不待傳遞,不待複製,不待書錄,而自成其存。
提醒:反走過必有痕跡,擦除也是痕跡。
舉例:意識極惡,映存的身魂,會因極惡而斷滅。
〔說2〕: 第二律:對映律
福禍對映,凡生命皆對映。存在即對映。
定義:凡生命相遇,即形成彼此映照,此謂對映。
提醒:當別人影響你時,你也同時影響別人。
舉例:你看電視節目,受節目內容影響,你也同時影響了節目的收視律。
〔說3〕: 第三律:共映律
福禍共映,凡生命共同存在於同一生命場域,即形成共同映現。即建立新的生命信息關聯。因此,慎友、慎境、慎處,乃生命自律之基本法則。
定義:凡生命共同存在,即形成共同信息關聯,此謂共映。
提醒:當你周邊存在各種「前識」,和黑聚而行的的黑識大魔頭「黑魅」,你就已經被黑魅映照,你會成為雪崩時真正無辜的雪花。
舉例:你走在轉角沒有和任何人互動,三天後你被警方約談,原因是你走過轉角時,剛好有一個逃犯經過,你也被錄到。
〔說4〕: 第四律:染映律
福禍染映,生命持續互映,則逐漸形成映染。映染不是瞬間形成,而是生命信息長期累積之結果。
定義:生命長期對映與共映,生命結構開始固定改變,此謂染映。
提醒:在污泥中就會被污泥沾染,如果別人都是污泥,你就一定不是蓮花。
舉例:如果身旁的人都想上戰場,你也會被送去戰場。
〔說5〕: 第五律:遞映律
福禍遞映,凡受映者,必再映於他。生命所接受之一切,皆可能再次映向家庭、社會、文化、宗教與後代傳遞。
定義:生命受映之後,再將信息映向他者,此謂遞映。
提醒:你一人之善,可以映天下;你一人之惡,也可以映天下。
舉例:一隻犬吠,百隻犬也會聞聲而吠。
〔說6〕: 第六律:潛映律
福禍潛映,映染未必立即顯現。其可潛伏於生命、家庭、文化、宗教、社會之中,歷經數十年、數百年,乃至數代之後,始完全顯現。
這是因為信息之映現雖無時差,然信息對生命結構之改變,則需累積至一定臨界點,方顯現於外在行為或命運之中。此即潛映之義。
定義:生命所受之映,未必立即顯現,而得潛伏累積,此謂潛映。
提醒:生命之影響,具有長期延續性、累積性、傳承性。
舉例:你在家教小孩學暴龍,他上學就會去對別人吼叫。
〔說7〕: 第七律:擴映律
福禍擴映,映染如果沒有被終斷,會不斷擴大。
定義:生命之映若未終止,將持續擴散形成更大之生命網絡,此謂擴映。
提醒:映染會不斷擴大,除非在某些節點被中斷。
舉例:謠言嘴裡吐出的鵝毛,最後會變成一隻大鵝。
結論:
凡映若不止,必遞;凡遞若不止,必潛;凡潛若不止,必擴。故修道者之要,在止妄映、復真映,使太上之信不受妄信息所蔽,而德得以長映於天下。
述二: 映力論之修行與教化價值
《映力論》最大的神學價值,在於指出:「修行,不只是改變自己,而是改變生命互映的世界。」
修一人,則映一人;
映一人,則映一家;
映一家,則映一鄉;
映一鄉,則映一邦;
映一邦,則映天下。
因此,《道德經》所言:「修之身、修之家、修之鄉、修之邦、修之天下。」不僅是道德教誨,更是生命互映的自然法則。
歸依太上,不是等待太上入人生,而是使玄鑑回復清明,使生命重新如實映現太上之信。當妄信息止息,黑識消融,玄鑑復明,生命便能以德映德,以善映善,最終回歸於道。
故《映力論》是對業力論的否定,是一套建立於《道德經》「其中有信」之上的生命信息神學,旨在說明:生命如何因太上之信而互映,如何因妄信息而失真,又如何藉由脩除玄鑑,重歸於道。
〔免責聲明〕.........................《黑識論》、《四性論》、《生路論》及各分類圖為AI繪製,圖中文字圖畫恐有錯誤,請以內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