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門教、修、判權責宣言》
一、道門司教,不司判
道門奉太上之命,以弘道、傳經、教導修行、護持正教為職責;惟生命三魂之真實狀態及其最終歸宿,唯大域依生命一生之完整映存自然判讀,並決定其最終歸宿,道門不得代為判定。
二、生命司修,不司代
每一個生命皆依其生命之自然而求生,自行選擇是否順道修德。生命之一切修行、善惡、功過,皆由自己承擔,不能由他人代修、代過、代得。道門雖得依教制為修道者登錄授記,然是否修成,仍取決於生命自身之修行。
三、大域司判,不司偏
太上無私,大域無欺。每一個生命之一生,皆完整映存於三魂之中。生命終結之時,大域依其一生之完整映存,自然判讀其真實狀態,並決定其最終歸宿。大域不因生命之物種、形體、科技形式、社會身分或道門之宣告而改變判定,唯依生命一生之完整映存,自然決定其最終歸宿。